奚迟正心烦意乱,往后撤开距离,语气冷淡:“不是。”
“你等人还不来,我请你先喝一杯呗。”来人是个年轻男生,也不怕丢脸,往他对面椅子上一坐,挤了挤眼睛,“我保证让你开心起来。”
“不用。”
奚迟说着,瞥了他一眼,目光像带着泠冽风。
男生被冰冷一眼刀扎得泄了气,不情愿地起身,委屈地念叨:“你也太冷了吧,我有这么招人嫌弃嘛。”
周围人看在眼里,都灭了过来搭讪心思。
就这样一直到了九点,约他人都没有现身,也并没有回复他消息。在奚迟觉得自己被耍了时候,Club里灯光忽然同时熄灭,一片黑暗中,四周人群却开始尖叫欢呼起来。
紧接着一束光刷地打在舞台上,在随之翻起新一波热潮中,奚迟看向台上,只一眼就愣住了。
舞台中间人长相有种阴柔秀丽,一头长发垂在腰间,但从衣着和骨架可以看出是个男人。而坐在后面眉眼里带着一股匪气,懒洋洋地转着鼓槌人,胳膊上纹了满臂浮世绘。
正是照片上站在霍闻泽身旁两个人。
奚迟心跳加速起来,这样话霍闻泽也……
舞台侧边跑上来一个瘦瘦小小,戴着圆框眼镜青年,表情很为难地跟中间主唱说了什么。
主唱眉头微皱,似乎遇到了问题。
台下人也发现了不对,奚迟听到旁边人议论声:“他们今天是不是少了人啊?”“那个很酷吉他手呢?”“别啊别啊,我今天就为了看我野哥来。”
底下议论声越来越多,乐队主唱犹豫了一下,转身向后面两人点了点头,似乎放弃了等待,准备就这么开始演出。
就在此时,台侧忽然踏上一只皮质马丁靴,来人身材高挑,笔直修长腿收进靴筒里,机车皮衣领前银色拉链反着光,短发被风吹得略显凌乱,却添了一分不羁野性。
激起了台下一波狂热尖叫。
离他最近花臂鼓手惊喜地起身,作势要往他肩上捶去,他侧身闪过,两三步走到位置,背上眼镜青年递过来电吉他,低头扫了几下弦试音,随意地将被吹乱碎发撩上去,给身旁主唱递了个眼神,示意没问题了。
乐队几个人悬着心都放了下去,鼓手抬手敲响了第一个鼓点,吉他贝司切入,主唱长发随动作摇动,开口确是一把沙哑烟嗓,身后大屏幕烈火跃动,燃烧成一行血红字:WildFire.
四周人也像被点燃了似疯狂,斑斓灯光在眼前不停晃动,各种声响从四面八方浪潮般砸来。
只有奚迟像被世界隔绝了,他握着酒杯指关节泛着白,如果杯子质量再差一点,现在恐怕已经被他捏爆了。
真人带来冲击力比照片强一百倍。
他印象里,霍闻泽永远西装笔挺,严谨到头发丝,一举一动都可以作为精英气质教科书,和摇滚乐是两个世界存在。
可现在他面前男人,半眯着眼睛,发梢随着节奏晃动,扫弦动作有种张狂气势,穿破空气追捕着每个人心跳。
让人难以挪开眼睛,但他却很少去看台下人群,沉醉在音乐世界里,像个虔诚而狂热信徒。
直到高潮电吉他SOLO,他才站至舞台边缘,目光往乐迷中扫去。
这一眼,他就看见了奚迟。
在高举着手跳动摇摆人海里,一个人安静地坐着,仿佛身后繁杂都成了他背景板,明明是一双湖水般清冷眼睛,却跳着灼人火光。
奚迟本就一直死死盯着他,两人视线缠在了一起,隔着酒吧里变幻光线和湿热空气,他们对视了漫长几秒。
奚迟从对方目光里,看出了一种雄性生物察觉目标时窥探欲,坦荡而充满野性。
但这是看一个陌生人眼神,他心里好像有个地方骤然陷了下去。
台上吉他手看到那双漂亮眼睛里,泛起了雾气,他一个晃神,指下音符错漏了一个,又一个。
沉醉乐迷们没有察觉,台上其他乐队成员都投去了疑惑眼神,从没见他弹错过音,这是怎么了?
吉他手这才别开了目光,直到一曲终了,他在台下汹涌欢呼中走到麦克风前面,清了清嗓子。
“这位穿白衬衫帅哥。”低沉声音通过音响传遍了全场,大家都安静下来。
他重新望向奚迟,偏浅瞳仁在灯光下亮得像宝石,嘴角轻轻勾了下,“你再用这种眼神勾我,等会散场了可是要跟我回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