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玄鸟商会公约修订版二(2 / 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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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所有粮币交易实行先验证、后交易制度。

由商会派遣收银员核验会员证,核对: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出生日期、照片、当年数字编码。

验证合格后方可交易;不合格禁止交易,并上报监管部。

第二十条伪造货币、伪造会员证、使用假币交易,视为严重犯罪,最高可判处死刑。

第二十一条年度数字编码规则、货币兑换规则为商会最高机密,仅限商会财务派遣人员掌握,严禁泄露。

第五章委员等级与选举

第二十二条玄鸟商会委员分为三个等级:

1. 商会常务委员(常委)

2. 商会委员

3. 商会候补委员

第二十三条各级委员一律由全体商会成员直接投票选举产生,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,不得以任何形式任命。

第二十四条委员每 10年选举一次,任期 10年。

第二十五条各级委员职责:

-常务委员:商会最高决策层,主持会议、统筹全局;

-商会委员:正式议事、表决、分管部门工作;

-候补委员:列席会议、协助事务、无表决权。

第六章一户一户籍积分账户制度

第二十六条玄鸟商会实行一户一户籍积分账户制度,以户为单位统一设立户籍积分账户,由财务部统一登记、管理、监督。

一户只设一个户籍积分账户,统一记录本户工分积分与成员基本保障积分。

第二十七条户籍积分账户用途:

1. 记录本户上岗成员劳动所得工分积分;

2. 记录本户全体成员每日基本保障积分;

3. 内部结算、兑换、支取统一使用本账户。

第二十八条户籍积分账户实行一户一账、专账专用,不得混用、不得冒用。

财务部负责登记、核算、发放;监管部负责全程监督。

第七章部门设置

第二十九条商会下设四个部门:

1. 行政部

2. 武装部(武装委员会)

3. 监管部

4. 财务部

各部门由相应商会委员分管。

第三十条武装部下设两个直属局室:

1. 安保局

2. 装备局

第三十一条商会设立军商局,直属玄鸟商会,日常工作由会长直接负责领导,不归属其他部门管辖。

第三十二条商会设立特种商队,由会长直接调动指挥,行动保密。

第八章部门职责

一、行政部

1. 负责对外交际、联络、协调、接待;

2. 负责成员登记、会员证、工作证制作与档案管理;

3. 负责文书起草、会议组织、决议下发与存档;

4. 负责家属生活、内务、安置与营地秩序。

二、武装部(武装委员会)

1. 负责全体成员、家属、营地安全防卫;

2. 负责巡逻、警戒、江面护航、码头守卫;

3. 负责农垦区圈地、立界、守护,防止侵占破坏;

4. 执行商会安全防卫类决议。

三、安保局(隶属武装部)

1. 负责内部安保、营地治安、重点区域守卫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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